摘要:和欠条有着极大的差别,在平时出具或签署借条或欠条时一定要分清。
借条是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而欠条是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无能力偿还借款时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时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等等。总之,欠条产生于大多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有些当事人搞不清二者诉讼时效的区别,有些时候会超出诉讼时效起诉,导致败诉。深圳立帮律师团为您解析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的区别:
借条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欠条诉讼时效(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温馨提示:如有证据表明基于民间借贷关系而出具欠条时,应按照借条的诉讼时效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