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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2-11

  摘要:,现实中,不是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范围内人身受到损害的,都属于工伤的,要经过认定才可以!工伤是享有工伤待遇的,停薪留职期就是其中的一个。那么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工伤停工留薪期有什么待遇?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可解除合同吗?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阅读参考!

  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间,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间的确定对劳动者待遇的享受就殊为重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应该是在劳动者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接受治疗的,才能算作停工留薪期,如果劳动者能够正常劳动而不需要暂停工作,实际上是丧失了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基础和前提,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假设一概采用了“鉴定截止论”的话,那么在实践中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情形:劳动者为了获得更长的停工留薪期而在伤情稳定后不主动去或者拒绝单位的要求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样劳动者拖的时间越长,其可以获得的停工留薪期越长,这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失公允。

  工伤停工留薪期有什么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可解除合同吗?

  《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可解除合同吗?综合以上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得出,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且按规定履行解约程序。一至四级伤残仍保留劳动合同关系,这时要解除合同需与用人单位协商。五级以上伤残,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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