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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医疗过错行为该如何认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8-03

  摘要: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了手术医疗过错的行为,这种行为该如何去认定?下面小编为你介绍。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

  ·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

  ·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术后管理的过错

  ·术后观察不认真,未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做及时处理。

  ·对术后早期并发症认识失误,延误抢救时机。

  3、麻醉的过错

  (1)麻醉时机、方法、药物选择不当,导致患者机体损伤。

  (2)麻醉及手术操作不当:

  ·插管误入食道或一侧支气管,损伤食道或支气管;

  ·硬膜外管置入蛛网膜下腔未发现;

  ·大量局麻麻醉剂注入血管;

  ·浅麻醉下眼心反射、胆心反射等;

  ·空气栓塞,骨科手术中的脂肪栓塞,肺栓塞。

  (3)麻醉管理不当:

  ·麻醉药、肌松药用后通气不足,气管导管扭折,分泌物堵塞或接头脱落,舌后坠,呕吐物未及时管理,导致窒息;

  ·椎管内麻醉平面过高或辅助用药导致呼吸抑制未及时处理;

  ·大出血病人未及时补充血容量,或心功障碍病人输液过多、过快致心衰、肺水肿;

  ·术后拔管过早或肌松药未完全消失、再箭毒化致呼吸抑制、通气不足;

  ·并存疾病未发现致处理失误;

  ·缺o2、co2蓄积引起神经反射致呼吸循环紊乱;

  ·全麻因改变体位致循环功能紊乱或气管插管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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