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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要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6-24

  导读:不少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酒驾、醉驾而引起的,要是醉驾后撞死人的,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肇事方赔偿

  肇事方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2、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在相应的诉讼时效内向相关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因醉驾撞死人的情况下,除了行为人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外,要是购买了交强险的,那么保险公司也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死者家属给予赔偿。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是保险公司或肇事者不进行赔偿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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