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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应从哪些方面辩护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17

  针对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可以从案情、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及量刑情节等这些方面进行辩护,应该说我们聘请的辩护人在详细了解过本案之后,不可能都无法出台一个大概的辩护方案。所以说,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这是要辩护人自己先想清楚的,这是辩护人的主要工作。

  一、故意伤害罪应从哪些方面辩护?

  1、案件事实方面的辩护:身份、事实、因果关系方面去辩论;

  2、法律适用方面的辩护:应采取哪条规定,在事实明期无争议的基础上的定何罪的问题;

  3、程序辩护,意义不是太大,但可以给控方一种姿态,在事实理由存在的情况下,提出来对控方是一种心理暗示;

  4、量刑情节辩护:自首、立功、减轻处罚的问题

  二、刑事案件的辩护技巧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就会造成辩护可听不可取;善辩而不敢辩,人们听来会感觉辩护观点圆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辩而不明辩,其辩护结果则让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若把敢辩、善辩、明辩结合在一起,则会让人感知你的辩护既有独立见解,又言词得体,更是目标明确。据我所知,当事人对辩护律师最有意见的是不敢辩,最抱怨的是不明辩,最挑剔的则是不善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三、故意伤害罪是如何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实我们提供的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这些辩护范围只能作为参考,就类似于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不存在问题的话,那辩护理由中非要无中生有的指认取证程序不合法,这种辩护态度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只能是雪上加霜。因此,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需要有案情才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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