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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要如何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19

  导读:婚内有孩子的,夫妻离婚需要先解决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那么什么样的费用属于抚养费的范畴?要如何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抚养费的包括的项目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标准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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