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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生活补助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1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责任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是非常多的,那么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不可以要求对方生活补助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生活补助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当事人伤残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但没有规定可以要求生活补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时候索要交通事故赔偿

  车祸受伤后,根据伤情确定:

  1、如果伤情较轻的,可以随时与对方进行协商赔偿;

  2、如果伤情较重,需要等伤情稳定下来,进行伤残鉴定后,才要求对方赔偿能更好维护己方权益。律师提醒,不管是那种情况,都要注意索赔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在一年内提出赔偿。

  在实践中,受害者在车祸后难以获得赔偿。不少肇事方坚持不垫付费用、不探望受害者、不接受调解、声称没有钱,让受害者索偿产生严重困难,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车祸受伤索赔的,受害者可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当车祸受伤较轻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伤情严重的,可向法院请求肇事方先预支付费用,保留后续追偿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当事人伤残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但没有规定可以要求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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