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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25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法律上对于该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给予了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内容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的内容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做法。

  3、犯罪主体:为通常主体。即凡年满16岁、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行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师傅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主管、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大意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做法人对自己的违规做法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心理立场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罪缓刑条件是什么

  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2、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

  (3)交通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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