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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公证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2-28

  很多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往往都会将合同办理公证。那么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是否也需要办理公证呢?如果不办理公证,那么租房合同就无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决这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公证吗

  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啊,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提醒你注意一点的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房地部门)备案。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程序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二)当事人应携带的有关证件

  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其中一项所需文件要求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

  1、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应另外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的有关证件: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是否办理公证并不影响其生效,但很多地方都规定必须要办理登记备案。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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