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宜宾首席资深律师-高源!

咨询电话

158-8317-9016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二维码,手机访问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宜宾首席资深律师-高源 > 合同纠纷 > 文章详情

合同公证证据有哪些内容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1-30

  合同的公正是为了提高合同的效力,合同公正需要向公正机关提交一些材料以后方可受理进行相关公正的事宜。合同的公正也需要提供证据的,但是合同公证证据究竟有哪些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同时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下面小编将就合同公正作主要介绍。

  一、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4、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5、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7、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8、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公证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2、合同法第4条规定: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合同法第4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5、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6、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入了解合同公证证据的内容是进行合同公正很关键的一部分,不了解清楚就进行公证,有可能带来麻烦。合同公正就是为了确保合同的严谨性和提高合同的效力。经过公正以后的合同,更加符合规范,在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上就更加可靠。但是公正合同也需要提高相关材料,如果有需要公证的朋友,可以准备好材料进行公正。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