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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和没收财产标准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2-28

  我国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所谓的附加刑有罚金,也有没收财产等,这些都是属于财产刑。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但是,这些个财产刑之间还是有所不同的。罚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那么,罚金与没收财产的标准是什么呢?小编整理了下面文章,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

  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使罪犯早日缴纳罚金,或者由法院判决易科监禁,以及指令其参加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以劳动收入偿还罚金。如果罪犯遭遇灾祸,经济状况发生剧烈变化,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可酌情减免。

  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一般由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一般限于罪犯个人所有的与犯罪有关的财产,有的国家规定只要是罪犯个人财产,无论与犯罪有无关系均可没收。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了一定期限,公开宣告没收财产,允许对财产持异议者提出所有权申请。

  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根据具体案例定罪的,对于没收财产适用对象有: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罚金与没收财产标准的详细内容。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根据具体案例定罪的,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而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以及其他故意犯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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