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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责任终止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3-11

  在日常的操作中除了有担保合同,为了确保最大限度的保障双方的权利,还会涉及到有反担保的存在。而保证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进行反担保。那么,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责任终止吗?下面由本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反担保合同期限届满反担保人责任终止吗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反担保合同到期的,反担保人是不需要再承担担保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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