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宜宾首席资深律师-高源!

咨询电话

158-8317-9016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二维码,手机访问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宜宾首席资深律师-高源 > 合同纠纷 > 文章详情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如何规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3-11

  不管是哪一个类型的合同都会要求有时间规定的,没有时间规定的我国的法律对于时间的界定也会有一定的要求。保证人保证的就需要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那么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如何规定?下面由本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如何规定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债务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债务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